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新故相推 日生不滞——探论中国传统“工匠精

来源:美术文献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08-12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2016年两会期间,李克强总理在人大政府报告中提出“工匠精神”这一深刻命题,引发社会广泛而又强烈热议,这是有史以来官方最高格诠释“工匠精神”这一文化现象和社会情绪。随之

2016年两会期间,李克强总理在人大政府报告中提出“工匠精神”这一深刻命题,引发社会广泛而又强烈热议,这是有史以来官方最高格诠释“工匠精神”这一文化现象和社会情绪。随之文化部手制订出相关的传统工艺振兴计划,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亦将“振兴传统工艺”作为重点新增项目,“工匠”一词成为当今社会传承和发展传统手工艺的名词。然而,由于近代以来传统手工艺受到现代工业化潮流的严重冲击,“作坊家族式”的手工艺面临着各种生存困境,延续诸多世纪的工匠技艺被划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畴,“抢救性保护”、“整体性保护”的措施只能留住极少部分濒临灭绝的手艺。重拾“工匠精神”中的人文情怀不仅能够构建本土文化的工艺体系,亦能唤醒最为底层的民族记忆,从而使传统工艺文化中的精致内涵的本质得到有效地保护,同时对于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亦有促进作用。

另一方面,传统手工艺凝聚着千百年来广大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,蕴含着最为朴实的文化内涵。每个时代都会用其度量一个社会的发展尺度以及价值观念,重溯传统手工艺对于捋清工艺文脉的发展具有矫正的作用。上世纪九十年代有学者指出:“中国手工文化及产业的理想状态应是:一部分继续以传统方式为人民提供生活用品,是大工业生产的补充;一部分作为文化遗产保存下来,成为认识历史的凭借,”[1]上述虽有局限,但也不难看出有两点是当时国内学者达成的共识:一是关乎生活的外在需要,二是作为纯艺术的形式充当愉悦精神的什件;从工艺的发展史亦可了解到,手工艺的发展即是新型的、先进的手工技术代替原有的、落后的技术。自古以来“工艺”或“工匠”之意并未发生本质性转变,亦不会随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功能性变异。当代所提倡的“工匠精神”依然延顺着实用为基准的造物理念,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的集中体现。

一、工匠与手艺内涵

所谓“工匠”即是手执技艺的百工之匠人,最早见于先秦典籍《逸周书·文传》中的“山以遂其材,工匠以为其器”;尔后,《周礼·考工记》载曰:“夏后氏上匠”,又云“知者创物,巧者述之、守之,世谓之事,皆圣人作也。”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将“工”字释义为:“巧飾也。象人有規榘也。與巫同意。凡工之屬皆从工;[2]7而将“匠”字释为:“木工也;斤,所以作器也;”[2]203段玉裁注曰:“木工也,工者,巧飭也。百工皆稱工,稱匠。獨舉木工者,其字从斤也。以木工之偁引申爲凡工之偁也。”[2]641由是观之,具有造物技艺本领者皆可统称工匠或匠人。

然工匠与技艺亦有区别:当手工愈加纯熟或脱离以实用为目的,由“工”升格“艺”就愈加明显和宽泛。“艺”在古汉语中最早指的是一种种植技术,甲骨文中为一人手执禾苗状的抽象图案,先秦时期的《周礼·保氏》亦有所载:“养国子以道,乃教之六艺:一曰五礼,二曰六乐,三曰五射,四曰五御,五曰六书,六曰九数,”使其“艺”的表述更为具体。唐代柳宗元的《梓人传》、宋代欧阳修的《卖油翁》等此类案列,充斥着浓郁的“政治功能”,而明代宋应星的《天工开物》得出“从天界通过人工技巧开发出有用之物”的造物观点和李渔《闲情偶记》引出“暇时休闲”的观念,说明文人雅士一方面重视所谓的“技术”,另一方面亦反射出文人的把玩思想阻碍传统“工匠”职业的发展。以实用之“器”为耻,以赏心之“道”为荣,然却不知所谓“艺”即是“工”的外在表征形式,“艺”只不过是“匠”的本质延续。由此,后世文人多以实用为标准,加以区分从事职业的贵贱,剥离原有的复合的“工艺”一词,形成“匠人”和“艺人”的不同称呼,诸如从事木业的为木匠,从事建筑粉饰的为瓦匠,等等;而称从事戏剧、杂耍等欣赏性职业的为“艺人”。“工匠”与“艺术”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思潮的变革呈现出不相交叉的局面,生活实用的精致与赏心悦目的写意分野更加突出,致使“工匠”丧失原本的价值内涵,手工艺在时代变幻中逐渐隐去,那些尚存于世的技艺只活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,作为最基础的造物形式哺育着乡民的日常劳作。

当代中国存在一种重新回归手工艺的心理现象和思潮,从人类造物的发展历程来看,正是工业化的机器过多地取代“人”的方式造物,重回传统的心理现象和行为就愈加普遍、强烈。以传统的制陶业为例,如景德镇的治陶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,传统手工有拉胚、泥盘条筑等方法,由于商品市场化的原因,迫使陶瓷产业从“定量”转变为“批量化”生产,传统耗时的手工不断地被机器取代,产品中含有“人情味”的因子不复存在,追求“古法”创制成为“工匠精神”之所在。所谓“古法”即是不依照大工业的机器制作出来的产品,手艺人须恪守有品、有德、有格、有艺的职业操守,虽近代以来中国陶瓷的发展有所式微,但其根本乃是传统与现代观念上的矛盾造成的。古守旧,今革新,唯有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和“不伐艺”的态度,使“匠”融入“艺”中,从而将大国工匠之精神发扬光大。

文章来源:《美术文献》 网址: http://www.mswxzz.cn/qikandaodu/2020/0812/471.html



上一篇:孙丰:折翼天使的守护人
下一篇:民国时期美术文献资源整理工作现状及建设<sup

美术文献投稿 | 美术文献编辑部| 美术文献版面费 | 美术文献论文发表 | 美术文献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美术文献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